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适应大学生创新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将举办第十二届“神农杯”上海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
凡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报名参赛。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前2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项目;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复赛通知发布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形式及要求:
(一)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参赛者需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可以跨学院组队参赛(但团队成员务必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一件作品只能从一个单位申报),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报名截止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
(二)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参赛项目;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如团队或个人多报作品,将取消该团队或该个人所在团队的全部参赛资格。
(三)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五)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
(六)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或预期成效的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七)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八)已有实物、技术证明等佐证材料项目,需确保成果产权为项目所有。项目购买成果、借用成果、伪造成果造成的纠纷由项目组自行处理,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3、参赛项目:
参赛者的参赛项目必须是一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发明或服务(包括概念产品或服务)。其来源可以有三种途径:
(一)参赛团队成员自己的或参与的科技发明创造、专利技术;
(二)高校、科研机构研发的技术产品或服务;
(三)国家专利机构发布的专利技术产品。以后两者为参赛项目的参赛团队必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材料。
4、赛事分组和内容:
立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拟设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 5 个组别。
(一)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量子技术、元宇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绿色低碳产业、绿色消费、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等区域合作,或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五)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作品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申报,在进行各类各级比赛时,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资格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二、竞赛名额分配原则
1、初赛参赛项目数量要求:
2、复赛名额分配:
(一)各单位按每5个项目分配1个晋级复赛名额。在完成初赛参赛项目基数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5个项目奖励一个复赛名额,不设上限。参赛项目数未达到基数要求的,按比例核减各单位晋级名额。若项目数低于5项,原则上不分配名额。
(二)第十四届“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项目所在单位,按获奖项目数每项可额外奖励2个复赛名额;第十四届“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银奖项目所在单位,按获奖项目数每项可额外奖励1个复赛名额。
三、大赛时间安排
1、报名阶段: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有意参赛者可按照要求组建团队,向所在单位团委(总支)提交报名材料。
2、竞赛阶段:
(一)初赛阶段
时间:2025年12月上旬
各单位对所有上交的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后,报组委会复审,于2025年12月中旬公布入围复赛的作品名单。
(二)复赛阶段
时间:2025年12月中下旬
组委会对入围复赛的作品组织专家进行书面评审,于2025年12月下旬公布入围决赛的作品名单。
(三)决赛阶段:
各入围决赛的团队于2026年3月上旬将修改后的创业计划书再次提交到各单位团委(总支),各单位团委(总支)汇总后发送至校团委邮箱,决赛现场问辩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本次大赛的赛程安排将根据第十五届“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的赛程安排做相关调整。)
四、奖励方式
1、作品奖项:
参赛作品各设金奖、银奖、铜奖。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两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获奖数与其报送作品数成正比。
2、团体奖项:
本次竞赛设“神农杯”和“优秀组织奖”。参赛各单位以获奖项目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照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最高荣誉“神农杯”为流动杯,授予竞赛团体最佳的单位,如遇团体总分并列第一,以获得金奖的数量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优秀组织奖”授予团体总分前三名单位。
类型 | 加分/减分 |
金奖 | 加10 |
银奖 | 加6 |
铜奖 | 加3 |
初赛项目数未达基数 | 减10 |
3、个人奖项:
本次竞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和“杰出工作奖”。“优秀指导老师”授予金奖指导老师;“杰出工作奖”原则上由团体总分前三名的单位推荐在赛事组织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管理人员,经组委会评定后授予。
五、报名方式
以各团委(总支)为单位于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前将作品申报表和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及参赛作品电子版(字体:楷体4号、行间距1.5倍) 发送至shutcm_kczx2020@163.com
将汇总表纸质版送至团委办公室(学生事务发展中心303室)。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
联系人:
陈老师 刘老师 51323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