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海中医药大学第三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4-04-18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关于推动高校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文件精神,加强研究生会组织建设和学生骨干培养,积极改革完善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为广大研究生服务,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章程》《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上海中医药大学第三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于20245月下旬召开。现将上海中医药大学第三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01

岗位设置


上海中医药大学第三十届研究生会拟设主席团成员3名,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1名,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


02

主席团候选人应具有的基本条件


 0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

 02

群众基础好,在学生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号召力,受到广大同学的普遍拥护和信任;

 03

工作能力突出,团队合作精神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执行议事能力;

 04

候选人原则上能够任满一届(1年);

 05

大学期间担任过班委或学生组织骨干成员,工作经验丰富,并热心于学生工作;

 06

学习优秀,学有余力,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课程成绩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

 07

党员、曾获校级(含)以上“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者予以优先考虑。


03

主席团候选人的产生


(一)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

采取组织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推选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第三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见附件一)。


(二)资格审查

上海中医药大学第三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委会将对全部推荐人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将根据申请人学生干部经历、工作能力和学业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初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正式候选人产生

上海中医药大学第三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委会将组织入围的候选人预备人选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的考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5名正式候选人。


(四)主席团产生

名单经公示后,报校党委及市学联审批,5名正式候选人将在上海中医药大学第三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上进行竞选,由研究生代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公开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3名。在此基础上,研究生代表大会在3名主席团成员中进一步选举,产生研究生会轮值主席。


04

有关要求及说明 


 1

候选人应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第三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电子版于2024429日下午13:00前发送至shtcmyhwl@163.com,逾期不再接受。

纸质版表格(含个人简介)、成绩单(由培养单位盖章)于429日(周一)12:30交到学生事务中心二楼研究生会办公室215室。


 2

候选人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自上交材料之时起,应注意接收相关通知。


 3

所有候选人应对提交材料负责,如有发现伪造、不实等情况,后果自负。


附件一:上海中医药大学第三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docx


上海中医药大学第三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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