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0-08浏览次数:7

              关于召开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附属医院团委、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五届委员会任期已满,为了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更好地行使共青团的各项职能,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结合我校共青团的工作实际,报请校党委和团市委批准,拟定于2008年11月下旬召开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团的十六大精神,实事求是地回顾和总结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以来我校共青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确立今后一阶段我校共青团的发展目标和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团结和带领全校团员青年勤奋求实、励志明德、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打造一个充满活力、富有凝聚力的共青团,努力开创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二、主要议程
   1、审议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五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六届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代表为200名。代表名额由校团委下达至各基层团组织(见附件)。基层团组织根据名额和比例予以推选,代表中应考虑党员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和男女代表的比例。
   团委专职团干部作为当然的正式代表直接参加团代会,其名额包含在200名正式代表内。

四、第十六届团委委员会规模及构成
   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六届委员会拟设委员21名,根据20%差额的选举原则,提名候选人26名。

五、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1、团代表选举时间要求
各选举单位团代表选举工作务必在10月20日以前完成,并及时将名单上交大会筹备组。具体选举时间由各选举单位团组织自行拟定。
2、团委委员选举时间要求
请各选举单位团组织根据上述原则要求,酝酿并提出第一轮推荐名单,于10月20日报大会筹备组。大会筹备组将根据第一轮建议名单,广泛征求意见后,于11月7日前确定第二轮建议名单,并再次提请各代表团讨论,经请示校党委意见后,提出大会候选人名单。此名单经大会主席团确认后,提交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

六、工作推进安排
1、2008年10月16日前,向学校党委和团市委提交召开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六次团代会正式申请报告;
2、2008年10月8日,向分团委及团总支正式下发本通知;
3、2008年10月20日前,成立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六次团代会筹备委员会;
4、2008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分团委及团总支酝酿推选本单位团代表和团委委员候选人;
5、2008年11月10 日,正式确定本次团代会正式代表、委员候选人;
6、2008年11月10日前,完成大会主要文件的编写工作;
7、2008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就团代会的工作,征求相关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就团代会报告,分别组织团员代表、团干部代表、学生干部代表等举行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8、2008年11月1日至11月25日,围绕团代会开展宣传发动和氛围营造工作;
9、2008年11月29 日,正式召开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六次团代会

七、整体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基层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是我校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大会既要总结过去五年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成绩和经验,也要规划和确立未来五年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方向和任务。基层团组织、特别是基层团组织负责人一定要充分认识团代会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有关团代会的工作。
2、精心组织。全校各级团干部在团代会的各项工作中一定要精细管理、精心组织,遵守工作推进的日程安排。要根据通知精神和大会要求,坚持原则、强调纪律,认真推选团代表和校团委委员候选人;要积极参与团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努力协调日常工作与本项工作的关系,积极服务于大会的顺利召开;要认真组织团代表参加大会的各项议程,并在会议期间展示出我校团员青年的风采风貌。
请各级团组织,按照通知精神,严肃认真按时完成此项任务,保证大会圆满成功。

附件1: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校团委委员候选人的资格要求.doc

附件2: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十六届委员会委员第一轮推荐名额.doc

附件3: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
附件4: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5: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推荐候选人登记表.doc


                                                          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08年10月6日

抄送:团市委、校党委、各附院党委、各学院、部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主题词:团代会 通知